早療補助怎麼申請?各縣市金額與流程總整理
更新於 2026-08-04,每季複審。
本文為資源資訊整理,不能取代專業評估。如有疑慮請洽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小兒科或兒童心智科。
關於本站的角色:本站由非醫療機構、非長照機構經營。本文僅整理法規與政府公開資訊, 不提供診斷、治療、個別適合性判斷或轉介;文末的機構清單依政府開放資料整理, 供查詢基本資料使用,不代表本站對任何機構的評價、收案承諾或服務結果。
早療費用補助的金額由戶籍所在的縣市決定,中央只訂原則。 衛福部的原則是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非低收入戶每月最高 3,000 元, 申請時間與核撥方式則由地方政府訂定;多數縣市在此之上加碼。 以臺北市為例,療育費與交通費合併計算,一般戶(含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 4,000 元、 低收入戶 6,000 元。 補助的對象包含**「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不必等到確診才能申請。 最容易被錯過的是期限:當月完成療育後,最遲要在次月起算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法定前提:完成通報
補助的共同前提是已向戶籍所在地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通報。 全國有 35 處通報轉介中心與 56 處個案管理中心;通報後由個案管理中心進行評估、 擬定服務計畫並轉介服務。
通報不是「貼標籤」,它是讓孩子進入行政流程、取得後續資源的起點, 也是承辦單位受理補助申請時最先確認的事項。
誰可以申請
以臺北市的規定為例,補助對象是設籍該市且已完成通報,並符合下列之一者:
- 未達就學年齡的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 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的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各縣市的對象定義大同小異,但設籍地是硬條件——向戶籍所在地申請, 不是療育機構所在地。
補助什麼
補助通常分成兩塊,多數縣市合併計算在同一個月度上限內:
- 療育訓練費:健保未給付的療育課程費用。以臺北市公告的項目為例, 包含音樂療育、戲劇療育、遊戲療育、舞蹈療育、藝術療育、感覺統合、認知訓練等。
- 交通補助費:帶孩子到衛福部公告的療育單位進行物理治療、職能治療、 語言治療、心理治療時的交通費用。
健保已經給付的部分(例如復健科的治療)不會重複補助, 這筆補助填的是健保之外的自費缺口。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證明文件三擇一:綜合評估報告書全卷影本、診斷證明書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首次申請或效期屆滿時檢附)。這三種文件的差別見 發展遲緩證明怎麼開?對入學有影響嗎。
- 申請人存摺影本(首次申請或變更時檢附)
- 療育訓練費:收據正本或副本,且須註明單月金額、療育項目與療育日期
- 交通補助費:治療紀錄單,或受理單位發放的紀錄單
收據上的註記是實務上常見的退件原因。受理單位公告要求的是 單月金額、療育項目、療育日期三項都要寫在收據上, 這是結帳當下就能核對的事實。
期限:次月起算三個月內
兒童於當月完成療育訓練後,申請人至遲須於次月起算三個月內, 備齊應備文件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這代表補助不能等到年底一次補辦。實務上的作法是每個月固定整理一次收據就送件, 或至少不要讓最舊的一筆超過三個月。各縣市的期限規定可能不同, 以戶籍所在地公告為準。
各縣市金額不同,怎麼查
中央訂原則、地方訂實施計畫,所以同樣的療育課程,在不同縣市補助上限不一樣, 交通費是否併入同一個上限也不一樣。
官方查詢入口
-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查詢戶籍所在地的補助規定與受理窗口。
- **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搜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 或「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公告的實施計畫是金額與期限的依據。
- 戶籍所在地的通報及轉介中心/個案管理中心:通報狀態與個案管理員的聯絡窗口。
-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連結見文末本文依據)。
本站整理的機構資料
以下清單依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供查詢名稱、地址、電話與登記服務項目, 排序只用資料完整度與地區等中性維度,不代表本站對機構的評價或收案承諾。 機構是否為受理單位認列的療育單位,以縣市政府公告為準:
醫療與治療所類的清單列在這裡是供查詢登記資料之用,不是就醫或選課的建議; 需要哪一種評估或治療、由哪一科別的醫事人員執行,屬個別醫療判斷, 由合法醫事人員依兒童狀況決定。
其他縣市與分類可從兒童發展資源總覽進入。